宋朝法律规定卖房之前须先向邻居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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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如果你想要卖掉自己的房子,要让自己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周围的邻居等上百号人画押后才算合法出售。假如你擅卖私房,痛苦来了,你可能会被衙役捉去杖打一顿。而买主花钱、费神不说,很可能跟着倒霉:住得好好的,房子却要依照原价出售给卖主的亲邻,我容易吗我?

宋朝法律规定卖房之前须先向邻居询问?

北宋开宝初年,为规范民间私人房地产交易,限制恶性炒卖,赵匡胤下令制定该法:你若想卖掉自有房产,得先从自己的亲戚(缌服之内)问起,若无人问津,再到左邻右舍,直到这一干人等均签字画押(“依账取问”),表示不买(“批退”),你才能拿出来上市,按市价售房。

如果你不问亲邻,亲邻发现你的房子住了新人,可在1年(南宋改为3年)内向官府告状,要求以原价赎回,重新出售,并以房亲为第一售房对象,四邻为第二售房对象。除非遭遇天灾,亲邻们逃荒逃到了外地,你急等用钱,又无法询问,你不得不卖房,同时有见证人签字画押,有买卖合同,有缴税证明,有公章,政府才不予追究。

宋朝法律规定卖房之前须先向邻居询问?

1000年后,在美国也出现了类似北宋“亲邻法”的法律,主要针对接受联邦政府支持的“廉租房”。以首都华盛顿为例,名叫“租户购买机会”法(简称TOPA):一栋廉租楼,如果你(业主或开发商)打算出售,你必须书面通知每一位租住户。租住户们在收到通知后,表示要买,即派代表和你讨价还价,若达成协议,则进入具体解决贷款阶段;若他们不买,你才能全权处理。

美国针对廉租房的TOPA法,在招租和出售时都首先考虑贫弱者。遥看大宋亲邻法,多像TOPA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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